日产汽车高级副总裁:将向中国市场导入更多电驱化车型******
【跨国企业在中国】
编者按:
走进在华跨国企业,听外企老总谈“中国式现代化机遇”、释“经济全球化之道”。
中新网10月26日电题:日产汽车高级副总裁:将向中国市场导入更多电驱化车型
中新财经 葛成
“目前,中国不仅是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更是日产在全球不可或缺的一块重要版图。”日产汽车高级副总裁、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山崎庄平(Shohei Yamazaki)近日接受中新财经专访时如是强调。
他表示,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热衷先进技术的消费群体,他们不断激发、促进整个汽车行业和制造商,提供最先进的创新技术和最佳的服务,日产将向中国市场导入更多电驱化车型,加速推进在中国市场的电驱化、自动驾驶、智能互联和共享出行等方面的业务发展。
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财经:日产汽车于上世纪70年代首次进入中国市场,并于2003年与中国企业进行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发展进入快车道。进入中国市场的这些年,日产汽车是如何实现与中国市场共同成长的?
山崎庄平:1973年,日产汽车公爵(CEDRIC)首次进入中国市场,这使日产成为了最早一批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汽车品牌之一。近50年来,秉持“在中国,为中国”的理念,日产与中国市场共同成长,见证、参与、助推着中国汽车市场的发展与变革。
2003年,日产汽车与东风集团共同成立了日产汽车在中国的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合资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乘用车和商用车领域建立了从设计、研究、开发、采购、生产、销售、营销、售后服务、出行服务等一整套生态。
2021年,在面临国内外疫情、零部件、芯片短缺等多重压力下,包括进口车、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在内,日产汽车在华销量超过138万台,连续7年销量超百万台。
通过日产(中国)零部件出口事业,日产汽车在华积极推动中国零部件行业和汽车制造业的发展。在过去的16年里,日产(中国)零部件出口事业部一直在中国大量采购汽车零部件,并出口19个国家和地区的45个日产及雷诺工厂,累计出口额已超过2兆日元,累计出口超过20万个集装箱。
中新财经:当下,中国汽车市场正处于电气化、网络化、智能化、共享化的转型的十字路口。在这样的背景下,日产汽车将如何应对汽车产业的变革?
山崎庄平:日产汽车将在“企业转型计划”和“日产汽车2030愿景”(Nissan Ambition 2030)的指引下,利用自身经验和优势,结合中国的政策法规、市场环境与用户需要,着力推动电驱化、自动驾驶、智能网联和移动出行服务技术的革新。
在电驱化方面,纯电技术与日产e-POWER技术共同构成日产电驱化战略的基石。在中国市场,日产已推出多款纯电动车型。未来,日产汽车将向中国市场导入更多的电驱化车型。
在自动驾驶方面,多款日产在华销售的车型搭载了辅助驾驶系统——日产ProPILOT超智驾技术。根据 “日产汽车2030愿景”,日产汽车还将进一步开发自动驾驶技术,并计划到2030财年,在全部新车型上搭载下一代激光雷达系统(LIDAR)。
在智能网联方面,至2024年,日产汽车将在超过90%的日产品牌车型上搭载Nissan Connect 超智联,令驾乘者能够与网络信息世界无缝联接。
移动出行服务同样是日产汽车在中国长期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日产汽车已与苏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在苏州市建立日产出行服务有限公司并在高铁新城开展移动出行试点服务。在不久的将来,将与合作伙伴一起推动商业化落地。
中新财经:2021年,日产汽车中国区销量138.14万辆,同比下降5.2%。去年日产汽车在华销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日产汽车将如何调整策略,让中国市场的销量回归增长区间?
山崎庄平:2021年,日产汽车和其他车企一样,面临着诸多外部不利因素。我们的市场表现受到疫情、原材料价格上涨、芯片短缺等诸多因素影响。今年,随着多款新车型的上市,日产汽车期待在接下来的时间内持续复苏。
日产汽车会密切关注行业需求变化,并加速推进日产汽车在中国市场的电驱化、自动驾驶、智能互联和共享出行等方面的业务发展。未来将通过不断推出全新车型,满足中国消费者的需求。并不断提升销售质量,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
中新财经:近期,多家跨国汽车企业提出了继续在华追加投资的计划,有车企公布的投资规模已超百亿元。日产汽车是否有类似增资计划?在您看来,中国市场为何能够吸引跨国车企继续投资?
山崎庄平:中国是日产汽车的核心市场之一,日产汽车将持续关注和深耕中国市场,进一步推动中国业务的发展,助力中国社会和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持续稳定的发展环境,开放、包容、多样化的营商环境,以及日益旺盛的市场需求等,使中国成为全球投资的热土。目前,中国不仅是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也位于全球未来移动出行发展的最前沿。同时,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热衷先进技术的消费群体,他们不断激发、促进整个汽车行业和制造商,提供最先进的创新技术和最佳的服务。(完)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依法分类管理重在确保燃放安全 □ 本报记者 陈磊 2022年12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称,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1月21日至1月28日、2月5日,每日7时至23时(除夕不限时)。 在此之前,《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外发布称,上海市外环线以外区域,除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之外,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通州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通州区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其中提到,“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 更早些时候,山东省东营市、滨州市也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有媒体统计,随着群众呼吁松绑烟花爆竹“禁燃令”之声增多,目前已有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即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3日,广东省珠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废止《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依据上位法,自行划定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时间及允许燃放的种类,并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各地更为普遍的做法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建顺解释说,对于烟花爆竹,政府进行规制有其历史必然性。目前各地通行的“禁燃令”就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起初,政府考虑到人们的接受程度,根据安全原则,试行“限燃令”,即在一些城市进行限定燃放区域和限定燃放时间的试点,在人们逐渐适应“限燃令”之后,再施行零燃放的“禁燃令”。 杨建顺认为,从“限燃令”演变为“禁燃令”后,立法者所预留的特殊处理规则被忽略了,这种“一刀切”的零燃放措施,实际上将传统习俗之燃放烟花爆竹归为彻底禁止之列。时间久了,过春节静悄悄了,年味儿也淡了些,难免引发人们非议。 在杨建顺看来,目前多地允许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实质上就是对向往“人间烟火”的民意民情的回应,也是对规制烟花爆竹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如此回应民众呼声的做法,体现了法规所规定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综合施策、分类管理的理念,有助于弘扬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增强“烟火气”。 河南农业大学政策法规办公室副主任张帅梁教授分析称,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背后,是对我国绵延上千年过年仪式中燃放烟花爆竹传统的回归和文化的传承,是回应群众过年期间期待平安健康的精神需求的回应,也是基于对我国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与安全事故不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客观认识,更是对作为我国重要产业和就业领域的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的支持。 在张帅梁看来,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虽是能否燃放烟花爆竹的“小事儿”,但也是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对“禁燃令”的松绑,有效地解决和回应了群众诉求。同时,这也是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落实。 目前,我国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法规层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这意味着,法律法规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在本行政区域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力。 杨建顺分析认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制度为背景。法律法规的这种授权规定体现了科学立法的精神,遵循了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管理理念。特别是《烟花爆竹管理安全条例》设置的授权规定,较大程度赋予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裁量判断余地,目的在于确保各地“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作出科学安排和部署,避免“一刀切”式的生硬施策。 杨建顺说,这就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客观、适时把握“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作出“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决策、决定和举措,让人民群众在安全保障举措支持的背景下,告别零燃放的“无菌社会”,充分体味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的滋味儿,欢欢喜喜迎除夕、过春节、闹元宵。 张帅梁说,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域辽阔,省域、市域、县域各有不同情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平衡之处,各地亟待解决的问题与需求也不尽相同。投射到立法领域,就需要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基本前提下,允许地方在一定范围内因地制宜,因应施策。 “是‘禁’是‘限’,需要各地根据环境质量、财产安全、百姓诉求等因素的现实情况,以及解禁后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事故等进行有效研判,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制。”张帅梁说。 那么,具体来说,各地针对烟花爆竹管理如何把握“禁”“限”边界呢? 杨建顺认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限放”和“禁放”的问题,而且是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燃放的全过程安全保障问题。这就要求各相关主体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规制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他呼吁,就烟花爆竹燃放这个环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合理地运用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限放”和“禁放”的裁量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他建议,一般而言,要行使好该裁量判断权,可以参考把握如下标准:城市区域倾向于禁放,农村区域倾向于限放;人员聚集密度大的区域应当禁放,人员稀少非聚集性的区域倾向于限放;高楼大厦密集区域应当禁放,非高层建筑的区域倾向于限放;威力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禁放,威力不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限放。至于“高危险性烟花爆竹产品”,宜从生产环节把好规制关等。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查处并公布了多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例如,2023年1月1日1时许,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广化派出所发现并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现场查处9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2023年元旦以来,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共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7起。 对此,张帅梁认为,放松“禁放”,不等于完全解禁。在放松“禁放”的地区,人们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边界、有限度的。边界就是相关地方法规与规章确定的燃放时间地点与幅度,限度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违反规则、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法治日报)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